被教授们错解的“上善若水”
老子《道德经》第八章: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居善地,心善渊,与善仁,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动善时。夫唯不争,故无尤。” 《道德经》第二章: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也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也。故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,长短相形,高下相倾,音声相和,前后相随。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焉而不辞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功成不居。夫唯不居,是以不去。
很多教授学者将“上善若水”解释为水是最高善良的境界,因为“利万物而不争”。如此解释违背《道德经》“无为”的主题思想。第二章己经阐述了“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”。在第八章老子不可能再树立一个“善良”的典范。所以说“上善若水”之善不是善恶的善,而是善于的善,水善于自净功能 ,即“利万物而不争”。水善于向低处流“处众人之所恶”。水向低处流,且有自净功能是水的特性、是水的自然规律,自然规律就是“道”,“故几于道”。下面连续七个善都是表述水的特性。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、利用法律法规的孔隙投机钻营,也是水规律的体现。“上善若水”并不是提倡人学习水的特性。而是要向水那样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。水有水“道”、山有山“道”、人有人“道”。人生存于世间要遵循做人的自然规律。即:
曲 则 全 , 枉 则 直 , 洼 则 盈 ,
敝 则 新 , 少 则 得 , 多 则 惑 。
是 以 圣 人 抱 一 为 天 下 式 。
不 自 见 , 故 明 ﹔
不 自 是 , 故 彰 ﹔
不 自 伐 , 故 有 功 ﹔
不 自 矜 , 故 长 。
夫 唯 不 争 , 故 天 下 莫 能 与 之 争 。
古 之 所 谓 「 曲 则 全 」 者 , 岂 虚 言 哉

诚 全 而 归 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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